“十一五”863计划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申报指南已陆续发布,今年仍实行网上申报。请欲申报863计划的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十一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申请指南”,并严格遵循各领域申报指南中的具体要求。
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老师们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一) 提交相关信息,创建申报课题
申请人首先应根据各领域申请指南,明确是“针对项目整体任务的项目申请”还是“针对项目单个课题任务申请”。
申请者务必将相关的信息Email给相应院系的科研秘书,再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提交 科研部。所需的信息包括:
u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u 身份证号码 u 电子信箱
u 固定电话,手机 u 项目所属领域 u 项目名称、课题名称
跟据上述信息,单位管理员为您创建登录帐号,并将填写权限赋予相应的申请人账号。
注1:往年申报过863、973计划的老师,均已拥有登录帐号,只需将项目所属领域、课题名称Email过来便可。请务必在Email的标题中标明“863申报”字样。
注2:为了避免同时申报某一整体任务项目的团队校内间竞争。请有意申报某一整体任务项目的负责人在受理截至日期前15天,务必将申报的信息提交上来,便于进一步整合我校的资源。
(二) 申请书的填写、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
1.申请者使用相应的账号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的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在线填写课题申请书。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申请书,并严格按照以下的时间将申请书提交单位管理员。
注1:根据2006年度863计划网上申报的情况,由于申报非常集中,导致其网络十分拥堵。建议申请人先下载申请书模板准备相关内容,将内容确定后再进行网上填写。根据2006年的经验,科技部的受理期限根本无法延后,因此建议申请人务必掌握好时间进度,各申请人请务必在本通知的截止日期前提交单位管理员。便于单位管理员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注2:请欲申报863的老师严格参阅申报指南和各领域发布的申请指南,杜绝因“限项”、“申请人年龄超限”、“申请经费超过指南中公布的经费资助上限”等原因而导致无法通过国家科技部的形式审查。
注3: “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对于以整个项目进行申报的重点项目,应根据项目申请4.1中各个课题的专项经费预算分别计算相应的管理费,然后对各课题的管理费额度进行求和,得到整个项目的管理费额度。
在填写“3.7项目经费概算表”(对项目整体进行申报的情况)或“3.10课题经费预算表”(以课题形式申报的情况)时,请严格按照如下比例计算相应的管理费: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例如:从863计划申请总经费为450万,那么其中管理费应为:100*8%+( 450-100)*5%=25.5万元
注4:有协作单位的课题,申请人务必提前核实相应的协作单位是否已经在申报中心注册,如未注册,申请负责人需提醒协作单位提前至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否则将无法作为协作单位输入相应的协作单位信息。
注5: 鉴于863实行网上填报,有协作单位的课题在提交申请书之前,务必将联合申请协议(申请书中6.1节)盖章后进行扫描,并将扫描后的协议copy至网上。同时申请书的附件内容统一采用Word编辑保存的doc格式,涉及扫描件、图片等信息一律粘贴至Word文档后再行上传。
2.单位管理员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填写单位意见,审核完毕后在受理期限内将申请书提交至科技部。
(三) 申请书中涉及的我校相关信息
课题申请单位为“北京大学”,单位信息包括:
组织机构代码: 40000225-9 ; 单位主管部门: 教育部
单位性质: 事业 /大专院校 ; 所在地区: 北京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邮政编码: 100871
联系电话: 010-62755452; 传真: 010-62751444,
单位成立时间: 1898年5月4日(选中1936年后,再次上翻查找到1898年)
电子信箱: fsf@pku.edu.cn
(四) 咨询联系方式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有疑问,请务必先咨询各院系的科研秘书。
单位管理员:范少锋(科研部重大项目办,红三楼3211房间)
电话:62755452,E-mail: fsf@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