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申报2005年度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教技司[2004]102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了便于学校统筹安排2005年度教育部项目的申报工作,我部决定同时受理重点和重大项目的申请。为适应新形势下科技发展的需要,其项目分为三个部分: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和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应依托学校的优势学科,重点支持关系国家公共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或面向地方特色资源的科学研究,尤其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有创新思想项目。项目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博士毕业应不满5年。学校应严格按照上述两个基本条件组织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
2、重大项目的目标主要是组织、发掘和前期培育有望争取国家“973”项目、“863”重大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重点资助依托在国家或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且具有良好工作基础和较广泛的国际合作基础的学术团队或梯队围绕国家目标和学科前沿,依据重大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提出项目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有前瞻性。鼓励项目依托单位联合高校相关学科的研究骨干,形成优势团队,进行学科交叉, 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以第一牵头单位名义申报。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应是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获得者。
凡是获国家“973”、“863”重大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支持的(包括2004年申报的“973”项目),重大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3、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是从加强科技资源原始积累和系统集成的角度出发,以经前期培育并最终建设国家基础条件平台为目标,以资源整合和共享为重点,建设跨学科、跨地区的国家科技基础数据平台。项目申请单位应以2个以上相同领域的国家或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网上合作研究中心为基础,根据本年度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申请指南(附件2),围绕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中核心数据共享平台部分的开发工作提出项目申请。同等条件下,鼓励和优先支持不同高校间的重点研究基地联合申报的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4、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益,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各类项目申请均采取限额申报。对教育部重大项目的立项将在教育部科技司网页上进行公示,在保证非重复立项的前提下方正式立项支持。
各学校申报的重点项目不得超过3项,重大项目不得超过2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限报1项,超报的项目不予受理。对于异地办学的同一所高校,经两边协商后按一所学校申报。
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少报或不报,不得超报。
5、项目申请人需提供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由学校出具公函,并加盖学校公章。申请书应严格按照格式要求逐项填写, 在封面右上角必须填写学科名称和国际学科代码(三级),并分别注明三种项目类别,凡未按要求做的将视形式审查为不合格。申请书于2004年6月10日前报送科技司计划处,逾期不予受理。
6、有关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其他事宜按教育部文件《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技 [2003]1号文)执行 (可在我司www.dost.moe.edu.cn网页“政策法规”和“国际学科代码”中查询) 。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计划处
邮政编码:100816
联 系 人:杨雪琴 郑 东 朱正茂
联系电话:66096298 66020784(FAX)
附件1:2005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申请指南 附件
2:2005年度教育部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申请指南
教育部科技司
2004年5月10日
附件1
2005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
重大项目指南
数理科学:
1. 核心数学及若干前沿应用
2. 深层的物质结构和大尺度的物理规律
3. 空天环境与安全
农业与生命科学:
1. 生物入侵和综合防治
2. 中医药现代化
3. 生态与抗干旱节水农业
4. 现代农畜产品深加工技术与食品质量安全
材料科学技术:
1. 生物医学材料
2. 金属化合物增强和增韧的新技术研究
3. 轻质高强结构材料关键技术研究
4. 光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研究
能源科学技术:
1. 生物质能、氢能、太阳能、风能等新型能源技术
2. 互联大电网高效传输和网络安全
其他:
1. 水资源-水环境-水循环-水安全系统
2. 城市化进程中资源与环境发展战略
3. 工程结构损伤机理、监测、评估、减灾、防灾与加固维修
4. 公路维护关键技术研究
来源:教育部
作者:KYB 点击数:5257 更新时间:200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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