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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信息安全专项项目的通知

教技司[2008]320号 各有关高校: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8]2494号,见附件),决定组织实施信息安全专项。为做好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有关规定,符合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和支持重点,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归属明晰,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具有较好的资信等级,并以企业为第一承担单位(高校可以技术支持方作为参加单位)进行申报。 二、本次专项项目申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项目申报日期截至2008年12月3日,第二批项目申报日期截至2009年3月6日。拟通过我司申报的项目,请按属地原则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备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并分别于2008年12月1日前和2009年3月3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表、项目备案材料等一式四份报送到我司高新技术处。 三、本次申报还要同时在网上进行。请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http://ndrc.jhgl.org/xxhc,进行单位注册,选择归口部门为“教育部”,待我司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上报教育部。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的项目信息原则上应完全一致,未履行网上申报手续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四、有关附件请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中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网址:www. dost.moe.edu.cn)。在项目组织申报过程中,请加强同地方发展改革委的沟通,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工作。 联系人:李怀龙 邰忠智      联系电话:66096733 66096532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科技司 邮 编:100816 电子邮件: gxc0320@moe.edu.cnzhongzhi@moe.edu.cn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育部科技司 200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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