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常见问答——结题篇
一、材料提交
3.10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几份纸质版《项目结题/成果报告》?
要求提交纸质版项目结题报告原件1份。
依据:《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第一条
二、成果
3.1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该如何标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对于受多个资助机构资助产生的项目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作为第一顺序的标注。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3.1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后,后续成果是否还可以标注原批准号?
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三年内应继续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与资助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并按要求提交依托单位,列入项目成果档案。
依据:《结题/成果报告》填报说明
三、日常管理
3.1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有哪些要求?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6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批准延期的项目在结题前应当按时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依据:各类项目管理办法
3.1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时是否需要提交科技报告?
暂不要求。
依据:日常管理流程
3.1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是否公布?
从2014年开始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启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全文公布工作。可登录国家自然科学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npd.nsfc.gov.cn/查询。
依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七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