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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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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与芬兰科学院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为推动中芬两国科学家间的实质性合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芬兰科学院双边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

  2007年双方将资助最多4个合作研究项目,项目所在领域为与环境有关的生态学研究和与环境有关的能源研究,执行期限为20081120101231,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项目将由中芬以外第三国专家进行国际评审,评价指标包括:中芬合作必要性;合作研究的水平、创新性和研究计划的可行性;中芬研究队伍的水平和对青年研究人员培养的贡献等。

  一、申请项目的基本条件

  1.申请合作项目的我国研究人员必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

  2.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强合作,优势互补,可望取得重要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中方申请人需与芬方合作者联合提出申请,并填写中、英文申请书。

  1.  在线填报中文申请书:请登录https://isis.nsfc.gov.cn/网站,进入申请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后,选择多年期项目之下的“NSFC-AF项目(中芬)”申请书并附合作研究协议书或意向书;

  2.填报英文申请书“NSFC-AFApplication Form for Chinese-Finish Joint Research Project”(见附件),并附以下英文附件:

  (1)合作研究计划(不超过15页),应包括以下内容:

    合作研究计划,包括任务分配及实施方案;

    项目经费预算及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与项目相关的人才培养计划。

  (2 合作研究项目摘要(不超过1页);

  (3 双方申请人简历(各不超过4页);

  (4 双方申请人发表文章目录,总数不超过25篇。

  3.请将英文申请书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此外,需打印一套纸质的中、英文申请书,经单位盖章确认后,于200721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

  三、通报最终结果

  200710月底前网上公布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从200811开始执行。

附件:英文申请书

国际合作局西欧处

联系人:范英杰  鲁荣凯

电话:6232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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