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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注意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的规定及我校工作安排,将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必须符合国家自然基金委2011新的限项规定(详见《指南》),并签署《申请人责任承诺书》任何人员(包括项目组成员)超项都会影响本次申请或涉及到的项目。

按照院系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至科研秘书,科研部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逾期提交者,需填报《逾期审批表》,并经学院主管科研领导、院长亲笔签字同意,经科研部部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接收。

二、科研秘书审核注意事项:

时间点:39日下午1600截止。

电子版:与纸版版本号一致。安装MiniIRIS”2011)院系版,在打包之前,将本院系申请书的单位统一。(具体方法:【系统管理】-【院系管理】点击某一系所选择【合并】。提交打包文件)。

纸版:科研秘书请认真审核,确保符合形式审查明细表本《通告》要求,同时签署《二级单位管理责任承诺书》

互审复核:科研部于31011在红三楼3208会议室组织各二级单位互审复核,要求各院系至少保证一名科研秘书到场。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书需加盖学校公章,一律左侧两钉装订。留底的1份盖院系公章,由学院先行保留,批准后提交至科研部。

2.聘用人员申请资格:正式受聘于我校(以人事部记录为准),同时提供所在教研室知情同意说明,要求院系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

3.申请回避同行专家:申请者可提出不宜评议本项目的专家名单(姓名与单位,不得超过3人),装入信封钉在申请书原件上。

4.合作单位:申请书“简表”中《合作单位信息》填写有合作单位的,必须在“签字和盖章页”中《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承诺》栏合作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5.提请注意: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要尽量填写到最细,否则无法完全界定清楚所申请的项目类别;

6.经费预算:特别注意以下比例

项目

比例经费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海外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

面上

重大、重点

国际合作经费

15%

10%

20%

劳务费

15%

10%

10%

管理费

5%

5%

5%

7.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

8.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申请者须在201111日未满50周岁,并在海外独立主持实验室或研究项目(须提供任职证书复印件和研究项目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以我校作为国内研究基地并每年至少在我校工作两个月以上、与我校科研人员合作研究的优秀青年学者。申请时必须附双方合作的合作研究协议书。

 

 

科学研究部

20112

 


附件1申请人责任承诺书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逾期申请审批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3二级管理部门责任承诺书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4复查确认书             点击浏览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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