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老师:
接北京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通知,2010年北京市继续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工程,主要包括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大学科技园孵化孵育项目和授权发明专利实施项目。
我校具体分配名额为: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1项;发明专利项目3项;科技园孵化孵育项目1项。具体要求请参看附件通知。
有意申报上述项目的单位和老师请填写《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5份,电子版1份,格式与2009年度相同)及相关资料,在5月14日前分别报送至:
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科技园孵化孵育项目:科技开发部蔡联 62751288,cailian@pku.edu.cn;
发明专利项目:科研部 蔡晖 62767356,caihui@pku.edu.cn。
因名额有限,由以上部门负责组织项目评审,择优上报。
以上部门汇总、评审后于5月19日前统一汇总至北京大学“高校共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红二楼2209),一并上报北京市。
联系人:黄宗英,62767133,huangzy@pku.edu.cn。
北京大学“高校共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20日
附: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教委共建经费中科技成果项目申报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教委共建经费中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科技处:
为贯彻落实北京高校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支持北京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为北京建设创新型城市服务,2011年,我们将继续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工程,主要包括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大学科技园孵化孵育项目和授权发明专利实施项目。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与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07]20号)要求和授权发明专利情况,我们提出了有关高校申报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大学科技园孵化孵育项目和授权发明专利实施项目的限额数(详见附件一)。请各高校科技主管部门与大学科技园、北京市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协调与沟通,按照项目申报条件(见附件二),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于2010年5月21日前将填写好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格式与2009年度相同)及相关资料,报到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同时报送项目的电子文本(各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本可在首都高校科研网站上下载,网址是www.usrn.edu.cn)。
为保证市教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质量,请各校在组织申报项目时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组织申报工作。上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原则上应该在一年内完成,其中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申报金额每项不超过80万元,大学科技园孵化孵育项目每项不超过20万元,发明专利实施项目每项不超过15万元。
项目实施时间建议为2011年1月至12月。
201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主要支持领域为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和生物医药领域。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优秀项目将获得北京市与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经费的专项资助。
联系人:张年武 联系电话:66074702,51994778
Email:nwzhang@bjedu.gov.cn
附件一:有关高校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大学科技园孵化孵育项目和授权发明专利实施项目的申报限额
附件二:申报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大学科技园孵化孵育项目和发明专利项目的具体条件
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
2010年4月19日
附件一: 有关高校市教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数分配表
学校名称
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申报数
发明专利项目申报数
科技园孵化孵育项目申报数
清华大学
1
6
1
北京大学
1
3
1
北京科技大学
2
3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
3
1
北京理工大学
2
3
1
北京交通大学
2
3
1
中国农业大学
2
3
1
北京化工大学
2
3
1
中国石油大学
1
2
1
北京邮电大学
1
2
1
北京师范大学
1
2
1
北京林业大学
1
2
1
北京中医药大学
1
2
1
中国矿业大学
1
2
1
华北电力大学
1
2
1
中央民族大学
1
1
中国地质大学
1
1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1
1
中国人民大学
1
1
1
北京体育大学
1
1
中国传媒大学
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
1
注:有北京市技术转移中心的高校,转移中心申报一个校企合作项目
附件二:
申报市教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条件
一、该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所属领域符合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和生物医药等领域,对北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申报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应是高校有影响力的重要科技成果,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申报大学科技园项目应是科技园在孵化孵育中已经进行了必要投入;申报发明专利项目应是高校的职务发明成果。
三、已经与北京地区企业进行合作,相关企业已经对该项目进行了必要的投入和研发支持。高校与企业有实质性的合作协议。
四、该项目须高校与企业共同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应是高校在编人员,在本领域内应有一定的学术水平,项目组成员分工明确、结构合理、有能力完成项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