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首页» 科研项目 » 北京市项目» 通知公告
MENU

关于开展2011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的申报评审工作,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的青年科技骨干。


  二、选拔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或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1年。
  3、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二)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
  5、近二年内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以下人员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1、已成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入选“千人计划”、“海聚工程”、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
  2、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


  三、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高校推荐不超过4名。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二)申报的项目应属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


  五、申报材料
  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一式五份,申报书需附电子版,由单位统一报送。


  受理时间:2011年10月14日至21日,每天9:00-17:00。
  受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紫竹桥西北侧、八一剧场对面)11层东区科技管理研究部。
  联 系 人:丁继伟、伍丹、栾鸾
  联系电话:68713676、68486471/68485971转6603、6613、6601
   E―mail:kjxxjh@163.com
  附:1、2011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书   
          2、申报书填写说明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1年9月22日

 

其他相关链接:

                                            

2011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启动

 

      发布日期 : 2011年09月28日 文章来源: 市科委人事处
  近日,2011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启动申报。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面向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进行选拔,通过资助其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促其脱颖而出,成长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性科技后备人才。自1993年实施以来,新星计划共选拔培养了十八批1475人,一大批入选人员在各自学术领域和单位崭露头角,很多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有的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有的成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甚至入选两院院士。
  近年来,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作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重要举措,受到科研人员和社会广泛关注,已成为首都地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的品牌。新星计划实施中突出了三个特点:一是覆盖范围广,学科领域全,将首都地区中央、市属科研单位和企业研发机构全部纳入,有效促进了首都地区科技创新和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二是强化单位作用,注重过程管理,选拔各单位重点培养人才,建立了日常跟踪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三是新星计划培养中突出以科技项目为依托,积极打造新星交流合作平台,成为首都地区青年科技人才紧密合作的“绿色通道”,紧贴当今科研最新动向和首都发展需求,提升入选人员的合作创新能力。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首都率先建立创新驱动发展格局,要求大力推进首都青年科技拔尖人才选拔,创新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模式。今年的新星计划的实施,将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积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充分发挥人才单位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探索建立适合企业科技人才特点和符合创新发展需要的工程技术类新星选拔评价方式。同时,立足“科技北京”建设,融合首都科技项目、平台和政策资源,深化与区县和重点单位的合作培养,探索新星计划与市自然基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以及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建设的有机链接,实现科技人才培养优先投入和统筹推进。
  此外,从今年开始,科技新星计划将组织入选人员开展跨学科合作项目研究,促进新星间的交叉学科合作研究,鼓励联合创新和团队合作,培育高水平的科研项目。进一步加强新星国际化培养,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形式新颖、效果显著的跨国学术交流和共建,探索科技新星国际化管理,为科技新星提供创新、创业的广阔天地。同时,加强科技新星计划延伸服务,组织新星成果推介活动,对于新星培养中完成的应用研究优秀成果予以推广,对具有转化基础的科技成果,通过后期项目支持给予成果认定和转化服务,对科技新星成长进行追踪服务和支持,使新星计划更好地服务于首都科技发展大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