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联合资助项目”)申请材料的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在线填写提交电子申请书(2013年12月3日9:00-12月16日9:00)
申请人于2013年12月3日9:00开始,可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bjnsf.org/)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可向依托单位索取。申请人通过系统在线完成申请书填写,确认无误后于2013年12月16日9:00前,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此期间申请人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预览申请书,但此段时间内打印的纸质申请书无申报编号、版本号及水印,不能作为纸质申请书提交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基金办”)。
二、依托单位审核提交电子申请书(2013年12月16日9:00-12月18日12:00)
自2013年12月16日9:00开始,依托单位可审核本单位申请书,完成审核后,于12月18日12:00前,将本单位联合资助项目电子申请书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统一提交市基金办。
三、依托单位提交纸质申请书
1.纸质申请书打印(2013年12月19日9:00-12月26日12:00)
依托单位在2013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6日12:00期间,组织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请依托单位提醒申请人妥善安排好打印申请书的时间。
此阶段打印的纸质申请书带有申报编号、版本号及水印,在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由依托单位统一提交市基金办。
2.纸质申请材料集中接收(2013年12月26日9:00-12月27日16:00)
市基金办在2013年12月26日9:00至12月27日16:00期间集中接收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的纸质申请材料(过时不接收),材料要求如下:
(1)纸质申请书(带有申报编号、版本号及水印的纸质申请书并含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需提交一式3份,其中至少有1份是原件。原件是指签字盖章的文本(含申请时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原件),并在封面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样。每一项目的申请书装入一个信封或档案袋内,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后贴在信封或档案袋上。
(2)提交申请时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请项目清单,该清单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清单上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若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数量少于申请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数量时,需在此清单中注明未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的数量、申报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和未提交原因。
(3)不接收邮寄的纸质申请书。
(4)纸质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接收。
3.纸质申请书接收地点: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市科委一层行政服务大厅
四、市基金办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永庆 李祥欣
联系电话:66161522 66159076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节假日除外)
服务内容:负责解释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申请政策问题
五、“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丽悦
联系电话:58858680 58858689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节假日除外)
服务内容:负责解释在线填写中的网络技术问题
特此通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合资助试点工作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