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北京市科委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北京市科委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即将进行,按照“需求导向、主题引领、汇聚资源、领域支撑、示范带动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紧密围绕建设首都创新型城市的总体要求
二、申报原则
1,“平等互利 互惠互利 成果共享
2,围绕制约首都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的瓶颈问题,积极开展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突出以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注重合作实效与体制机制创新,强调人才培养和国际科技合作环境建设。
三、支持重点:
1.合作领域符合北京市科委八大主题计划内容:即与“北京现代服务业促进
2,合作双方有良好合作基础,有明确的合作内容、清晰的知识产权界定和共同投入资金与技术;开展面向市场、面向公众服务的应用技术、实用技术、关键技术、具有较强示范效果和公益类合作项目;促进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多方参与的高水平的国际合作。
3,科技发展宏观战略、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国际合作,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支持政府决策的前瞻性软课题研究(不超过
4,合作内容属于科委当年或近一两年的重大科技项目(或课题),重点专项任务,并与国外政府开展双边多边的有实质内容的科技合作。
5,支持力度:
一般项目10至20万元
重点项目30-40万元/项、年,原则上采取滚动资助方式(视年度跟踪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决定),项目支持周期不超过三年;
最终资助总额以市财政批准的国际合作预算为准。
四、申报材料:
1,《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A4规格(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
2,已签署的中外项目合作协议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件。
3,列入政府支持的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其他说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
1,申报程序
申报书须经局级(含局级以上)单位或注册地所在区县、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后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受理时间:
2006年9月22日至2006年11月20日
3,受理单位: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国际合作部)
六、项目管理
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立项、实施、监理和验收。
联系人:何明霞、吴鹏
电话/传真:82002901、
电子信箱: